广电网络自查报告
篇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如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的告知》精神新广电发188号。我台高度注重,下发后,我局曾多次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基本上,领略市局文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自查工作。成立了由局纪检组长郭智杰任组长,副局长李金虎、、贾俊学为副组长的5人自查领导小组,拟定检查环节、核心和时间,从而保证了这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摸请底子,据实详查。
灵台人民广播电台于1990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广地建字
90 58号文献批准建立,前身为“灵台县广播站”,1991年4月1日正式开播;1994年10月建起了有线电视并开办电视新闻;1998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 98 广发新登县 字 1043号批复设立“灵台县广播电视台”;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核发新证,许可证编号为“3428016”,台标编号为tb044281212,呼号为“灵台人民广播电台”,台址:灵台县县城胡家塬。
录播设备:现配备sharp录音机3台,700录音机一台,播出控制桌一台,配电柜一台,调频发射机2台,838调频接受机一台,430中短波接受机一台。
发射设备:发射机功率,发射频率、,发射天线高度103米,发射机设在胡家塬转播台,向全县境内调频发射。机房内装置美多tf7010调频广播发射机一台,向胡家
塬转播台传送信号。
3、严格原则,对照检查。
这次安全播出自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了“把握大局,实事求是,对照检查、整治提高”的指引思想,认真根据市局提出的规定,内容和核心,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市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项目及原则为根据,逐项作了自查:
一是县广播电视台完整转播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近年来,我台均以专用频道完整转播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视11套,甘肃及其他省台19套,平凉市台2套合计32套电视节目。在转播中央台节目时,没有以任何形式中断节目和插转自办节目,更没有切换中央台广告或以游动字幕等形式干扰中央台节目的完整转播。
二是我台始终坚持了“把握导向,守土有责”的原则,从没有出租、转让频道或播出时段。
三是我台从未发生政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在广播电视转播上,我们根据节目时间表的安排,严格实行《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日记,台内一份,胡家塬转播台一份,评实记载。同步,台内播控房实行安全、防火、值班督查责任制,从而保证了节目的安全、优质、准时播出,避免了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四是我台制作播放的“谈话类节目”,均采用了录播措施,没有实行现场直播,但在节目播出前均严格遵守了节目审稿、审听、审看制度。
五是我台从未播放境外电视剧,自办节目播放的广告时限没有超过规定的比例。我台每天广告播出时间为2—3分钟,占播出量的6—10%,设有超过规定的15%。其中18:00至22:00时段播出广告仅为3%至6%,亦没有超过规定的12%。
六是我台均根据许可证载明的节目设立范畴和节目套数等事项制作,播放节目。从未变更节目设立范畴或节目套数 附广播电视节目时间表 。县广播电视电台广播全天播音5小时,其中自办节目2小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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