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实施方案 201 1 年,县人民政府转到我单位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 1 件。为了认真办理好这些建议和提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建政办发〔 201 1〕17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为积极推进全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努力构建和谐“金建始”服务。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承办小组要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二、办理原则 1、坚持依法办理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要求,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办理建议和提案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解决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抓紧解决好代表和委员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由局长杨华平任组长、副局长熊孟军、物价局长李明玉、纪检组长龙艳任副组长,承办小组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整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四、承办责任本次收到的“关于煤炭价格疯涨后果的思想与建议”提案由价格管理股负责承办, 负责人易扬平, 工作人员向雪莲。五、承办要求 1 、建议、提案办理小组要在局交办建议、提案后 15日内第一次与建议人和提案者见面,准确理解其建议和提案的意图和要求,办理中或办理后,应第二次与代表和提案人见面通报办理结果,征询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及对党派、人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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