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章实施办法一、目的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范围和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 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的印章管理。三、公司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其它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四、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权、使用、废止、更换。公司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专人保管、严格审批、严格使用登记、规范用印。 1、印章刻制(1)所有印章(公章、合同章、业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的刻制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因工作需要申请新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交《新增印章申请单》(见附件),报告应说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样式等,经行政部门、内控部门等确认后, 报总经理核准。(2) 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至少两人同行)领回并交行政部门领导。行政部门领导应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交人员等信息并以蓝色印泥加盖在行政部门印章存档册中存档。(3)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4) 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经济、民事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 2、印章保管及使用授权 2 (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力。(2) 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3) 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公章应分开保管,其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4)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印章性质, 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的责权如下: ①对外签订涉及到支付资金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时,由用印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提交用印申请单,并附合同协议及会议纪要,由吴金明及王荣跃签字后,给予盖章办理; 对外签订框架协议、意向协议或申请类文件时,由用印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提交用印申请单,并附合同协议及会议纪要,由郭书玉及殷虎签字后,给予盖章办理。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财务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力。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 否则负全部责任。③财务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门负责人, 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使用审批权力。财务章应依据公司会计原则、对外结算需要和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取得有权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财务章, 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④业务章、合同章的保管人为公司相应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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