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论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论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人权也意识不断提高。他们所重视的不仅仅是身体或者财产的权益,也迫切希望精神上的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对如何处理国家机关侵害公民、法人以及 论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人权也意识不断提高。他们所重视的不仅仅是身体或者财产的权益,也迫切希望精神上的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对如何处理国家机关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精神损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导致了公民在受到国家机关的违法侵害造成精神损害后找不到法律武器去维护其精神上的权益。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了把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是法制的落后,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是社会和法律进步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演变中,私有制的产生导致国家的建立,国家建立以后又通过政府的形式管理国家,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早期,政府的权利高于一切,“国家赔偿”一词还没有出现,在那时,“国家豁免权”被广泛用于各个行政和司法领域,即使政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严重严重侵犯了相对人的利益,相对人也是没有权利向国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的。②在那个国家赔偿“全面否定”的时代,要求国家赔偿精神损失更是无从谈起。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演变,主权在民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政府的公权力不断分化,开始了政府时代向民权时代的过度,公民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1873年法国布朗戈案的判决标志了国家赔偿制度的正式建立,此后国家赔偿制度在各国逐步的建立和发展起来。
到了现代,不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通过判例或者法典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对个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都在关于国家赔偿的法律、法规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标榜人权的现代社会,精神权益的保护甚至比人身权益的保护更能体现出社会的文明和法律进步。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构想 
(一)确立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适用原则
1、坚持国家依法赔偿原则
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从法律上确定了精神损害可由国家赔偿,但是精神损害赔偿应该严格尊循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方可赔偿,即坚持国家依法赔偿原则,保证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可操作性。
2、确立“抚慰为主、金钱赔偿为辅”的赔偿原则
之所以提出“抚慰为主、金钱赔偿为辅”的赔偿原则
主要是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是从我国财政进行考虑,目前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素质高低不同,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不足之处,有可能损害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如果国家为了体现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而普遍适用金钱方式赔偿相对人的精神损失,势必会加重我国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相对人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失并非完全为了金钱,他们实际上是为了向

论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 文件大小15 KB
  • 时间2022-06-22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