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广州市就业登记办事指南(窗口办理) 一、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说明: 用人单位招(聘) 用境外劳动者( 外国人, 或台、港、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就业许可和就业证。二、办理时限(一) 用人单位自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就业后 30 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二) 用人单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 应自续签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就业登记。(三)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 应当于 15 日内办理就业情况变更登记手续。三、办理程序(已办理用人单位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提交材料录入信息系统就业登记《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盖章(受理) (审核) (办结) 四、提交材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劳动者的, 需在用人单位成立或招用劳动者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手续( 已办理用人单位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 。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广州市用人单位资料登记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因名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地址等单位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 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广州市用人单位( 劳动者个人) 信息变更登记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创业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 1.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广州市就业登记表(用人单位)》电子版; 3. 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用人单位)》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广州市户籍人员与异地务工人员需分别制表,能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可免员工签名) ;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招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劳动者,需提交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原件( 未办理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超出有效期的不用提供)。(2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上两项,以下均简称《报到证》)复印件;如《报到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用人单位不一致的, 需先到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调整手续。(3) 招用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经本区计生及出租屋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流动人口就业登记审核表》。(4) 招用残疾失业人员, 需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需提交如下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2.《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灵活就业人员)》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劳动者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 )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交劳动者在本市的居住证明(《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3 )育龄女性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4 )残疾人员需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办理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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