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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
一般规定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支护结构。
地下水状况。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化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水平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2m〜4m。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
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混泥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并避开节点位置。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杆上。监测点不应少于立柱总根数的5%,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应少于10%,且均不应少于3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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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的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受力较大的立柱上,位置宜设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1/3部位。
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土钉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和间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土钉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有代表性的受力位置。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宜选择在基坑的中央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剖面数量不应少于2个。
2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m〜30m,数量不应少
于3个。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体条件变化较大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监测点。竖向布置上
监测点间距宜为2m〜5m,下部宜加密。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宜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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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竖向布置上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竖向间距宜为2m〜5m,数量不宜少于3个。
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被保护对象的周边或在基坑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m〜50m。相邻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当有止水帷幕时,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水位观测管的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最低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m〜5m。承压水水位监测管的滤管应埋置在所测的承压含水层中。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基坑周边环境
〜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
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测范围。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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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四角、沿外墙角10m〜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且每侧不少于3个监测点。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线处。
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
建筑倾斜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角点、变形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
当由基础的差异沉降推算建筑倾斜时,监测点的布置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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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裂缝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完整资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