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旅行社联合体研究
蔡 飞 樊春梅 旅行社业是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的综合服务性行业,在其经营活动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系列的交易成本。依据科斯交易成本理论,这些交易成本就导致了旅行社联合体的产生与发展。本现各旅行社信息、客源、技术等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实现外部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旅行社经营的一系列交易成本。
1、旅行社联合体能减少规模化经营的产权壁垒
由于目前我国旅行社产权关系复杂,造成了旅行社实现规模化经营的产权障碍问题。例如,有的旅行社经营失误,陷入一种“活不活、死不死”的尴尬局面,大量存量资产无法顺利起用,难以通过市场资本运作形成集团化经营,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旅行社联合体因为能更好地兼顾成员各方主体利益而更符合现实需求。旅行社联合体没有改变各旅行社成员的性质,只从旅行社的经营上进行相互协调和合作,也不需要改变各旅行社之间原有产权关系,这样就减少了目前我国旅行社实行规模化经营中复杂的产权关系壁垒。
2、旅行社联合体能降低网络化经营的政策性阻碍
由于各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导致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网络化旅行社难以形成。设立分社的审批限制太多,致使一些规模大、实力强的旅行社的布点工作受到阻碍,网络化经营难以发展。同时,国家规定设立一个分社所需的保证金、注册金等至少要花数十万元,资金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旅行社业的网络化发展进程。旅行社联合体则因为不涉及旅行社产权及财务的变革,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有效地降低了政策性限制的阻碍。
3、旅行社联合体实现了经营范围扩大和交易成本减少的统一
根据交易费用理论,联合体不涉及旅行社企业组织的膨胀,却又扩大了单个旅行社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边界线,实现了既可避免机构过于庞大,又可获得外部资源的目的。同时,旅行社联合体减少了交易对手的数量,也克服了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旅行社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交易成本,扩大了旅行社经营范围,而且也减少了交易成本。
二、我国旅行社联合体的现状分析
早在1994年6月,北京就有5家旅行社发起创建了中华旅游联合体,到目前已发展为82家,并形成遍布全国各省市的网络。对中小旅行社而言,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竞争中寻找支撑,走向联合是必由之路。1999年9月,面对出境市场出现的不规范经营扩大化的势头,北京地区特许经营出国旅游的11家旅行社自发组成“北京地区特许经营出国旅游旅行社联合体”。特别是“非典”以后,全国各地出现了组建旅行社联合体的热潮,大量的旅行社联合体相继挂牌成立。
(一)我国旅行社联合体的主要类型
目前我国旅行社联合体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模式:1、部门推动型。如交通部机关事务局发起建立的全国交通系统旅游协作网;以学生、教师为资源的中国教育旅游集团。2、行业推动型。如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下属的旅行社联合体,也是目前法律上较规范的模式。3、企业创新型。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来培育和发展的联合体。如中国天马旅游协作网,从当时的20多家企业参加,发展到现在的64家成员。有章程和理事会,协作网内的成员企业统一形象、统一社徽、统一社旗、统一名片,进行信息沟通、联合促销、业务合作和培训提高,旨在把旅行社做大做强。4、市场细分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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