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讲义925
主要内容
基本条件
技术领域
政策依据
申报意义
备案程序
报送材料
研发费用的认定
服务流程
争议处理
主
要
内
容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一、基本条件
适用范围
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
广州市政策()
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国税发【2019】116号,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法律
行政法规
全国性部门规章
地方性规章
三、政策依据
四、申报意义
扣除标准:
向后结转方式: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100%扣除的基础上,可加计50%扣除;亏损额可税前补亏5年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研究开发费无论企业当年是否亏损,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直接全额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由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后出现亏损的,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按规定弥补。
亏损额可税前补亏5年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五、备案程序
准备材料提交税局
税局初审
无异议
准予备案
有异议
要求技术鉴定
提交意见书给税局
提交科技局复审
出具鉴定意见书
申报流程:
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税前调整
六、报送材料
办理技术鉴定的程序
●受理部门:广州市科技行政部门
●理时间:---
●申报途径:广州科技网()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 ,颁发鉴定意见书
●项目技术鉴定每年只开展一次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七、研发费用的认定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1)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内容(相关性原则):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2)合作开发项目:
(3)委托开发项目:
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同时要求受托方要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七、研发费用的认定
七、研发费用的认定
(4)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分摊制度:
集团公司集中进行的研发项目,其实际发和的研发费用,按合理的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
签订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及费用分摊方法。
分摊原则: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原则
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
①集中研发项目的立项书
②研发费用预算表
③决算表
④决算分摊表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八、服务流程
业务洽接
项目评估与
方案策划
签订服务合同
客户辅导
提交税局
科技鉴定
(网上提交)
制订计划
安排日程
提供财务、
技术等资料
研发项目
科技查新
编制申报材料
项目跟进
项目审核
项目评估
与反馈
企业科技创新
发展建议
专家预审
材料修订
材料终审
申报材料
移交客户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九、争议处理
研究开发项目的争议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企业集团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争议
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企业按照主管集团成员的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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