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意见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看法 为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依据《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督。
5.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确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刚好将音像记录信息上传至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设备,推行“一户式”集中存储。加强记录信息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作用。
6.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查机制,明确审核机构、内容、范围和责任,编制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书目清单,规范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执法确定作出前必需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确定。
7.实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XX省规范行政惩罚裁量权方法》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惩罚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执法活动中落实执行。
8.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机构、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岗位配置科学、职责标准明晰、执法程序清晰,避开出现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追究等问题。
9.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连接制度。要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工作制度,实现案件移送、受理等环节的有效连接。
(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10.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执法主体、权限、方式、标准、步骤、时限等详细内容,科学设定操作流程。健全调查取证、随机抽查、罚没收入管理、涉案物品管理等程序性规定,明确听证、集体探讨确定等程序的适用条件。
11.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实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出具法定文书,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妥当保管扣留财物,并按规定时限作出处理确定。
12.遵守执法办理期限。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办理期限,明确承诺的办理期限少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承诺办理期限内办结。
13.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对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行评估,在部署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时,要依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行应对措施。
14.规范文书档案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全面、精确填写有关内容,载明适用法律依据的全称和引用的详细条文。要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资料刚好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15.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除国家部委部署系统和部门自建系统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迁移对接外,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行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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