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聊职院发〔2016〕13号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总体预算。活动包括实施方式(讲座、报告会、职业规划、就业心态教育等)、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参会毕业生专业及人数等,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就业处集中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统一安排实施。
每次活动开展前,在学院的网站、宣传栏等处发布相关信
息。
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总结(包括相关图片材料)交学院就业处,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相关报道。
鼓励各学院举办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制作比赛、模拟招聘会等具有竞赛性质的就业教育活动,经学校批准举办或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就业有关的比赛所需费用实报实销,由学校另行开支,不在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列支范围。
(三)经费标准
符合以上要求的就业教育和指导活动,
按每场不高于
1000
元
标准予以核算经费,每学期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
5000
元,经核实
后凭相关单据从各学院就业经费中开支。参加市级以上就业有关
比赛获得奖励的,依据学校奖励标准,按照等级予以奖励。
二、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
(一)具体要求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可行性方案和计划,做出预算方案,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每次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前一周,向学校提交“学院就业市场开拓申请表”(包括外出人数、时间、地点、路线、调研用人单位名称、预期效果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了解用人单位当年的需求计划及未来几年对各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认真做好记录;②征求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③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请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④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请参会毕业生填写“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⑤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协议书。以上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实施。
返校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用人单位通讯信息、需求信息、座谈会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毕业
生跟踪调查问卷、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影像等材料交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支出
符合以上要求开展的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
经核实后凭差旅费单据从各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报销。
三、专场招聘会
(一)具体要求
预先制定举办专场招聘会的详细计划(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拟邀请的用人单位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举办供需见面会的前一周,要通过学校网站、短信平台、
QQ等多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供需见面会结束后两天内将参加应聘学生的基本信息名册(包括招聘结果,如学生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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