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策划书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呈现我校学生的综合力量,挖掘同学们的艺术潜质,促进和谐校园、欢快校园建立,经校团委会办公室讨论打算,并报学校懂事会领导批准,特举办“青春杯”卡拉OK大赛暨校园十佳青年歌手大赛。
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策划书
为了丰富我校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呈现我校学生的综合力量,挖掘同学们的艺术潜质,促进和谐校园、欢快校园建立,经校团委会办公室讨论打算,并报学校懂事会领导批准,特举办“青春杯”卡拉OK大赛暨校园十佳青年歌手大赛。
一、活动主题:弘扬青春主旋律,唱响校园和谐曲
二、主办单位:怀化市振华职业学校
承办单位:校团委
三、竞赛原则: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进展,竞赛过程由大赛组委会及全校师生予以监视。
四、竞赛方式:竞赛分班内海选(每班不限人数)、初选(20强进18强)复赛(18进13)、总决赛(进13)。海选阶段每班各设一个赛区,时间及海选,海选时间(4月27日)初选(x月8日)复赛(x月9日)决赛(x月13)最终评比出“校园“十佳”青年歌手”,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嘉奖。
五、报名方式:每班不限参赛人数。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请在4月20日前上交校团委文艺部王凤处,逾期未上报者,视作班级放弃竞赛资格。团委会将作弃权处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审查通过的曲目。
六、竞赛日程及地点:
海选阶段:校工会舞厅 x月x日
初赛阶段:校工会舞厅 x月x日
复赛阶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决赛阶段:校文明大道 x月x日
七、参赛歌曲内容要求:
参赛曲目内容乐观向上,表达当代大专生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倡校园歌曲,弘扬青春旋律,唱响和谐校园。
八、竞赛规章:
1、海选、复赛阶段竞赛限于独唱,参赛选手可采纳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何一种,其中民族、。
2、参赛选手一律用一般话演唱。海选、复赛阶段每人演唱一首歌曲,总决赛选手每人演唱一首报名表中通过审查的歌曲。
3、演唱时可用乐队、手风琴、电子琴、吉它等乐器伴奏,也可用光碟或mp3伴奏。总决赛可以有伴舞,但伴舞者不参与演唱,。
4、各参赛选手要在竞赛前10分钟到达竞赛现场签处处签到,到场后将伴奏带或光盘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并在光盘上标明曲目序号与伴奏声道。选手供应的CD、VCD必需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5、选手比照赛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特别要求,应于竞赛前一天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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