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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械公司“8.20”触电死亡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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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械公司“”触电死亡事故
  2005年8月20日,中煤装备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类别:地面生产
事故

煤矿机械公司“”触电死亡事故
  2005年8月20日,中煤装备公司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类别:地面生产
事故类别:触电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死者简况:侯某,男,32岁,电工,本工种工龄12年,特种作业培训
       一、事故经过
2005年8月20日14时30分,邯煤机液压分厂装卸工赵广江因天车电气故障,向分厂生产科调度室李喜德反映状况,李喜德让他去找修理车间主任李保元安排电工修理。找到后,李保元让赵回车间开具修理票后直接找电工侯某(侯某是修理车间特地负责修理天车的电工小组组长)。侯某因本电工组正在厂办公楼安装电热水器线路,电工人员安排不开,又来找李保元说明状况,李对侯说:“你们这边的活先停下,到车间看一下状况再说,假如人手不够,再安排修理组其他人员一起去。”侯某没有通知本组实习电工武全帅(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单独一个人去车间对天车进展检修。在修理过程中,侯首先停电进展检查,对故障点进展了处理,送电试验后发觉仍不能使用,这时,由于需要登高作业,当时在现场的调度李喜德又安排一辆叉车叉上工作平台供其登高作业。15时05分,侯某站在叉车叉的架子平台上,升至天车道轨下方修理天车电动葫芦,侯某自己未实行断电措施带电作业,又未安排监护人员。当他左手扶着天车电动葫芦,右手往身后的工具包内取工具时触及天车滑线,导致触电。在场人员李林马上切断电源,进展抢救。并快速拨打120电话恳求医救,15时15分将伤者送到邯郸市第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5时50分死亡。


       二、事故缘由
(一)事故直接缘由
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修理车间电工侯某安全意识淡薄,电工操作证过期未复审、违章作业,在修理天车时未提示机电币缺乏的朋友留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安排监护人,未实行断电措施,带电作业是酿成这次事故的直接缘由。
(二)事故间接缘由
1、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修理车间的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安排操作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生产科的治理人员,在现场亲自安排、指挥天车的修理工作,但对侯某未断电作业又未安排监护人的违章行为未加制止,是严峻的“三违”现象。
2、原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重生产、轻安全,未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设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登高作业时没有专用设施。特殊是对习惯性违章的监视、订正、查处不力,现场安全治理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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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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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