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 托 代 理 记 账 服 务 合 同 》
解除协议书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 盖章 )
乙方:
(盖章)
《 委 托 代 理 记 账 服 务 合 同 》
解除协议书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 盖章 )
乙方:
(盖章)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合同》 (下称 “代理记账合
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代理记账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
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自
年
月至
年
月的代理费
元(人民币大
写:
),解除合同后不再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3.
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取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
返还后还应当立即销毁所有与甲方有关
的资料及其复制件。
4.
5.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参照代理记账合同约定执行。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代理记账协议终止。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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