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新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经查,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所在2022年3月14日已经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国药准字H20220190文号批准,但圆满的是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支付余款65万元的义务,虽屡次催讨,均无结果.
转让合同:新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经查,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所在2022年3月14日已经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国药准字H20220190文号批准,但圆满的是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支付余款65万元的义务,虽屡次催讨,均无结果. 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认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未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
依据合同双方签订的《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其次条第一项的规定,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应当将余款在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取得批准文号,,说明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已于2022年3月14日得到“国药准字H20220190“.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认为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方没有根据在三个月内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办出批准文号,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未交付全部技术资料,以及付清余款尚欠缺一个条件,即试制出成品后付清,因此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享有后履行抗辨权.
案例分析:
河北石家庄开发区康平医药技术讨论所方从来没有向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做出过关于三个月内办出批准文号的,,批准文号是由医药技术讨论所方根本不行能干预国家的行政机关进展文号的审批,批准文号只有在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符合《新药爱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中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才可能发批准文号给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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