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 PPP 案例分析一、积极意义: 北京地铁 4 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 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 PPP 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4 号线项目运用 PPP 模式进行融资, 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 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 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北京 4 号线项目在研究 PPP 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 集中体现了 PPP 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 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 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二、项目基本情况北京地铁 4 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 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 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 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线路全长 公里,含车站 24 座,换乘站 10 座,全程运行时间 48 分钟, 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 3 分钟。4 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 153 亿元,于 2004 年8 月正式开工, 2009 年9月 28 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 70 万人次。根据北京地铁 4 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 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 A、B 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 A 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 107 亿元,占 4 号线项目总投资的 70% 。A 部分由已成立的 4 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 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 46 亿元,占 4 号线项目总投资的 30% , 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实施特许经营。三、北京地铁四号线 PPP 模式结构图。结构分析: (一) PPP 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 1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BIIC 京投公司) :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 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 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 目前总里程为 228 公里, 2015 年将达到 561 公里。京投公司在 PPP 公司中持股 2%。 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BCG 首创集团): 北京市国有独资大型集团公司,公司以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为三大核心主业, 拥有境内外 6 家上市公司, 其中 2 家在香港上市。首创集团在 PPP 公司中持股 49% 。 3、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MTR 港铁): 香港特区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运营着全港 11 条共计 212 公里的城市铁路系统。公司以其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卓越顾客服务及高成本效率著称,港铁公司在 PPP 公司中持股 49% 。 4、 PPP 公司设立由 5 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 其中京投公司委派 1 名、首创委派 2名、港铁委派 2名, 京投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 首创和港铁各委派的 2 名董事分别担任副董事长和董事。(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1 、在北京地铁 4 号线项目中的 PPP 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承办方) ,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主办方) ,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2 、实体工程分为 A 部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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