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撕毁的借条鉴定案例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钞票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一般见于平常生活和商业管理方面。下面整顿了,供你参照。
日照人尹某和第二任妻子被撕毁的借条鉴定案例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钞票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一般见于平常生活和商业管理方面。下面整顿了,供你参照。
日照人尹某和第二任妻子结婚后,通过网络结识了远在无锡的家庭主妇乐某,后来两人频繁联系并前后到对方所在都市互相会面,感情逐渐升温。9月22日,乐某通过其银行账户向尹某转账30000元,后又于1月24日、4月2日,分别向尹某账户转账10000元、1000元。尹某曾就30000元借款向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乐某女士人民币钞票30000元整(叁万元整)归还期限1年 尹某”。该借条已被撕毁。尹某向乐某转账归还了10000元、1000元,但对30000元以多种理由推托未还。
被丈夫发现后,乐某持重新粘贴的借条及银行转账凭条向法院起诉,规定尹某归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乐某主张是给尹某转账30000元时,因尹某在日照,并未出具借条,借条是5月份尹某到无锡时在乐某家中补写的,但刚写完又以两人关系亲近为由将借条抢过去撕毁,乐某胆怯被丈夫懂得,未敢声张,仅是在和尹某争执后将借条黏贴好。尹某主张借条是年终将借款结清后撕毁。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均未提供证据证明。 见解分歧
第一种见解觉得:尹某向乐某借款并出具借据,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尹某向乐某出具了借条,后来尹某又将借条撕碎,乐某对此的解释是尹某抢夺借条给撕毁,但尹某对此不予承认,觉得系双方的账目往来已经结清因此才将借条撕毁。乐某对此瑕疵的证据负有举证责任,在没有提供其他证据给佐证的状况下,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应驳回乐某的诉讼祈求。
第二种见解觉得:乐某所持借条虽然撕毁,但仍具有证据的完整性且尹某承认借条是自己书写,乐某又提交了汇款单据,已完毕举证义务。尹某仅以借条撕毁而作出还款的抗辩,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尹某应当承当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乐某所持尹某本人出具的30000元借条及向尹某银行账户打款30000元的转账凭条可以证明乐某向尹某出借款项的事实,虽然借条系被撕毁后重新粘贴,但仍保持了证明双方借贷事实的完整性,并有银行转账凭条给补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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