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复合伤是指原子弹、氢弹、中子弹或氢铀的爆炸对人体的损伤。核武器可通过核素235铀、239钚的裂变或(和)氘、锂等的聚变,发射出四种致伤因素:
(热辐射) 核爆炸时发现闪光和形成火球。闪光持续时间短,其紫外线可造成具,查明沾染的物体、范围和沾染程度,计算人员许可停留(接受)的时间。③执勤人员着用防护衣具进入沾染区,不准进食、饮水、吸烟和坐卧,限制在沾染区工作的时间。④从沾染区撤出的人员和衣着、用品、武器等,均应立即洗 消,通常可用清水、肥皂水等。应特别注意眼、鼻、耳等部位的洗消。⑤沾染或疑有沾染的食物和水,必须经过检验和处理。沾染地面的尘土要清除、埋藏,并用铲土、盖土或冲洗等方法消除残余沾染。
临床表现 核武器损伤的性质和程度,与核武器吨级、种类、伤员位置远近和防护方式等均相关,故临床表现较复杂,须详细检查诊断。
(一)核爆烧伤 由光辐射直接引起,或加以光辐射使物体燃烧伤及人体。人体暴露部位易发生皮肤烧伤;热能还可通过衣服造成衣下皮肤烧伤。高温气流、粉尘、有害气体等可造成呼吸道烧伤。光辐射还可造成闪光盲与眼底烧伤。强光作用引起视网膜功能障碍,称为闪光盲,表现一时性视觉失调、视力下降,较短时间后可恢复。眼底烧伤时视网膜和脉络膜受损,主要表现为视力模糊、中央盲点,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有圆形凝固坏死灶、周围水肿,或有出血和裂洞。后期病灶处形成瘢痕。视力的恢复取决于眼底损伤程度。
(二)冲击伤 核爆所致的冲击伤与其它伤相似(见第四节),但因超压和动压较常规武器巨大,故伤情常较严重。
(三)核辐射作 早期核辐射引起急性放射病,基本的病理变化是造血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细胞代谢障碍。临床表现有骨髓型、肠型和脑型。与照射剂量大小相关。
分轻、中、重、极重四度。
(1)轻度者仅有疲乏、头昏、食欲不振、恶心等症状,白细胞不低于3×109/L。
(2)中度和重度急性放射病的典型病程分四期:
①初期:呈现疲乏、头昏、眠、腹泻等,白细胞计数可升高,但淋巴细胞开始减少。②假愈期:症状好转,但白细胞、血小板进行性减少。③极期:又呈现呕吐、腹泻、发热、眩晕、头痛、失眠等,以及脱发、出血(咯血、便血、呕血、尿血),全身状况不良。白细胞、血小反及红细胞均减少,尤其前二者下降甚低。④恢复期:症状好转,白细胞等回升,全身状态改善。
(3)极重放射病的症状重而急,分期不明显,伤后不久因反复呕吐、腹泻、高热、脱水、出血等呈衰竭状态,白细胞急剧下降,病情十分危重。
诊断骨髓型放射病轻重可根据症状轻重和进展缓急(表13-3),并监测淋巴细胞绝对数、白细胞数和淋巴细胞染色畸变率。
表13-3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病程
初期 假愈期 极期开始(伤后) 伤后1~2日淋巴细胞绝对数(109/L) 伤后第7日白细胞计数(109/L)
轻度 不明显 4~5日 不明显
中度 1~2日 2周以上 第20~30日
重度 1~3日 1周左右 第15~25日
极重度 2~3日 不明显或<1周 第10日以内
(受10Gy以上),不仅引起极重骨髓型放谢病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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