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序
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 法定罚则
号
《合肥市建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地进入
外地进入本市从
筑市场管理
本市从造成建
筑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强
处以 2900 元的罚款, 并建议发证
制性标准要求的,发生质量、
机关吊销其执业资格
安全事故一起(含一起)以上
的 ,
低或吊销其执业资格
(一)出具或提
违反本办法规定,中介机构有下
供虚假数据、结
列行为之一的,由建筑业管理部门
论、报告等文件
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合肥市建
的;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
筑市场管理
(二)以低于国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
家规定的收费标
(一)出具或提供虚假数据、 结论、
办法》第五
十条
准竞争的;
报告等文件的;
(三)招标代理、
(二)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造价咨询单位接
竞争的;
受同一工程项目
(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接
违法行为
乙
严重的
违法行为
丙
一般的
违法行为
丁
轻微的
违法行为
甲
特别严重
违法行为
乙
严重的
不按照规范履行职责 , 造成建
筑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强
处以 2000
元的罚款, 停止其执业
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在重大质
资格一年
量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
不按照规范履行职责 , 造成建
筑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强
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在重大质
处以 1000
元的罚款,
量安全隐患,主动改正,并积
极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不按照规范履行职责 , 存在质
量安全隐患,主动改正,并积 处以 500 元的罚款
极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初次违法,未造成后果的,
违法行为具备之一, 责令改正,
处以 9500 元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
1
拒不改正的;不配合调查的,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2
违法行为具备之一,不配合调
处以 9000 元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
查的,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违法行为具备之一,严重扰乱
处以 8000 元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
建筑市场秩序的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违法行为具备之一,造成一般
处以 7000 元的罚款, 给他人造成
危害后果的
损失的,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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