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治安论文:城中村治安不足及策略
本文作者:方俭先作者单位:云南省公安厅
“城中村”治安现状的成因
(一)缺乏加强“城中村”治安管理的认识,存在等、拖、靠的思想
所谓“等”,就是等政策或等待其它部门来解决,主动治理意识不强。在实理与服务的结合工作,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农村人为什么要往城里走?除了打工挣钱是他们的第一需要以外,另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能够享受到大城市带给他们的各种便利,包括医疗、卫生、交通等。如果我们能从这些方面去支持和帮助他们,也就是从根本上满足了他们的需求。在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之后,他们自然就会支持和配合社区及派出所的管理,治安突发事件就会减少,人员矛盾纠纷就会得到缓和。这就是服务促进管理。在做好“城中村”服务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同时,我们的服务理念应随着管理手段和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真正让农村人在城市生活舒心、安稳,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比如,我们在加强对金刀营“城中村”辖区内常住人口、重点人口、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简称“三口一房”)管理的同时,根据实际也提出了管理服务新理念,即一栋一责任人、一周一巡查、房东一月一汇报、一巷一探头、一套一按钮、一屋一标牌、一户一档案、一村一联防、一村一服务中心,简称“十个一”工作方式。对内是管理,对外就是服务;管理好了内部人员,对外服务的质量就提升了。“城中村”治安建设要硬件和软件双管齐下,真正做到盗贼进不来,进来了盗不走,盗走了能被发现。另一个结合就是内控与外控相结合。外控就是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控,外来人员包括住旅馆人员、临时来村人员;内控就是对内部人员、车辆、物资的管控,人员主要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以及内部管理组织(村委会、民兵连、护村队)的组成人员。在“城中村”的治安管理工作中,容易做到的往往是对外的管控即外控,不容易做到的就是对内的管控即内控。内因才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城中村”的管理在加大对外来人员、车辆管理的同时,更应该大力加强内部管控力度。一要严格实现责任制。对出租房、招待所、商铺、保管站等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发生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做到奖惩分明。工作中我们发现,旅店存在上传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房东对出租房人员登记不全、不更新,保管站内电动车被盗等等,都是由于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一方面,对发现的这些问题要及时整改;另一方面,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建立互通情况制度。发挥联席会、座谈会、茶话会(简称“三会”)的作用,以“四群教育”(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三访三评”(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和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活动为载体,形成强大的内部管控组织。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信息平台、网络媒体、影像资料的作用。对重点人、重点场所的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都来做,对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在辖区通报。定期通报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把业绩与年底考核挂钩。四要加强治安队伍的管理。辖区内某“城中村”专业的护村队员(巡防)就有36人,分布在各卡点、保管站、巡逻、监控室等多个点上,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是管好“城中村”的关键。要防止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或者内外勾结,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内部人员问题,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城中村治安论文:城中村治安不足及策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