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吸塑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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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质量管理及品质标准,引导IQC检验员对吸塑类物料进行来料检验,使判定有据可依,以防错、漏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制定此检验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吸塑类产品部件检验。
客户指定规范标准,以客户要求为准。
本规范与工程规格抵触时,以工程规格为准。
本规范未列举部分,依业界一般适用规范或标准检验。
定义
检验依据:按《IQC进料检验程序》执行。
质量缺陷说明:
严重缺陷(CR):指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损害人身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
主要缺陷(MAJ):指产品基本丧失使用功能,但不致于给人身造成伤害;或包装及外观的严重错漏等。
次要缺陷(MI):对产品外观或性能产生轻微影响和缺陷。
当有客户特殊要求或影响到客户满意度的其它不良现象都视为不合格品,所有不合格故障当有签实物样品或相关文件时,以样品限度及《物料承认书》为准。
抽样计划及允收水准(AQL)
依据GB/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准Ⅱ级进行抽样,
允收水准(AQL):严重缺陷(CR):0 主要缺陷(MAJ): 次要缺陷(MI):;
当客户指定AQL时,依客户指定的实施;
3.4填写检验记录,当抽样数量未满10PCS时,所测数据必须全部记录于检验报告中,当超过10PCS时,只需记录10组。
6.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检测仪
器/工具
技术要点及检验方法
缺陷判定
抽样方式
外包装
目测
外包装无破损、压痕、变形、潮湿现象。
物料标识卡清楚,无涂改、脏污现象。
外包装方式均需对来料起到防护作用。
MI
抽样计划
产品外观
目测
检验项目
判定标准
A面
B面
C面
刮伤/划伤
表面不可有,或者一条不明显,长度小于5MM.
表面不可明显,
划伤长度小于15MM,距离5CM.
表面不可明显,
划伤长度小于20MM,距离5CM.
表面杂点/晶点/麻点
OD≤,数量不可多余2个,距离10CM.
OD≤,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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