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JT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 397-2007
代替JT 397—1999机过氧化物等。
4 一般要求
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及其编号应执行GB 6944和GB 12268的规定。
内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水路危规”);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同时兼有的,执行“水路危规”第十七条规定。
企业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根据所装卸危险货物的特性,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箱体两侧及两端应粘贴或印刷符合GB190或“国际海运危规”规定、且与箱内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一致的危险货物标志。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演练,做好记录,适时进行修订。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GB11602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时,距装卸地点50m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
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或作业委托人,在作业前应将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主管部门申报。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港口作业。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
作业前,相关作业人员应确认危险货物申报内容与所装卸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标志、标牌一致,详细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安全应急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作业结束,应按规定妥善处置残留物和有关工具及防护用品。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仓库四周应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出入口应不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 装卸作业
码头前沿作业
危险货物集装箱在装船或卸船前,作业方应会同船方对集装箱外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集装箱结构是否有损坏、有无撒漏或渗漏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装卸。
舱内作业时,作业人员下舱前应先开舱通风,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装卸作业指挥人员佩戴的标志应明显,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装要求及船方确认的配载图进行装载。
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操作人员,应做到谨慎操作,稳起稳落。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期间,不得进行加油、加水(岸上管道加水除外)等作业。
水平运输作业
港内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在车顶悬挂危险标志灯。
港内运输车辆应遵守港区有关危险货物车辆运行路线、时间及速度等规定。
港内运输危险货物集装箱车辆的驾驶员严禁超车、急转弯、急刹车,前后车辆应保持安全距离。
堆场作业
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在专门区域内存放。其中项、项爆炸品和硝酸氨类物质的危险
JT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