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 8 -
深府办函〔2012〕4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
积分入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二)不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以代理方式办理积分入户业务的;
(三)伪造、变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积分入户申请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积分入户手续,并将其行为记入本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永久取消其本人入户的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积分入户业务审核中实行经办负责制,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后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7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指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有序执行。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引进另有规定的、本市其他政策对获得特殊奖项、表彰人员或随军家属、投资纳税人员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深府办〔2011〕59号)同时废止。
- 8 -
1
- 10 -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
备注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
;
;
、执业资格;
100分
,另加10分。
2.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
3. 执业资格指经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
4.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
(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我市颁发的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1
- 11 -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
;
、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90分
;
,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
80分
、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1.高级职业资格;
70分
;
60
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50
(含中专)学历;
30分
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3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5分;省级三等奖、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1
- 12 -
市级二等奖20分;市级三等奖15分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30分。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
1
- 13 -
“乘以2”。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 ,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表彰荣誉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2012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