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和条件第一节概述一、婚姻关系消灭的两种形式 1、因配偶一方死亡终止婚姻关系死亡自然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夫妻关系问题的处理配偶无再婚的,自行恢复配偶再婚的,不能自行恢复配偶再婚后又单身的,不能自行恢复配偶失踪期间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受理,并进行公告,公告期 3个月,若无人应诉,则缺席判决离婚,以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2、离婚:终止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二、离婚的概念和沿革(一)概念: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特征: (1)离婚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2)离婚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且意思自愿。(3)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以有效婚姻为前提,离婚产生对内和对外效力(2)离婚的种类①依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态度片意离婚和合意离婚②依离婚适用的程序行政离婚和诉讼离婚③依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和具体程序协议离婚:可通过行政程序,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裁判离婚: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裁判。(3)离婚与法定别居的区别法定别居:当事人申请,经法院裁决,解除夫妻同居义务,但保留其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定别居与离婚前者解除同居义务;后者解除婚姻关系前者夫妻仍负贞操义务;后者不再负有义务前者仍有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无(3)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①前者解除的是合法婚姻;后者自始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②前者发生在婚姻成立后;后者可在婚前或结婚之时③前者自登记离婚或调解、判决离婚生效之间起解除婚姻关系,不溯及既往;后者自始无效,溯及既往。④前者请求权限于当事人本人;后者除当事人之外, 利害关系人也可提出。(二)我国的离婚制度 :封建社会下专权离婚制度的四种方式第一, “七出”。以“三不去”为限制离婚的理由第二,和离。协议离婚第三,义绝。强制离婚制度。夫妻或双方的亲属一方或相互有谋害、殴杀等违法事项时,法律强制解除婚姻关系。第四,呈诉离婚。向官府提出离婚诉讼。 (1)两愿离婚:以协议方式合意离婚,且有证人见证方有效解除。(2)判决离婚。具备法定理由时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离婚(1)保障离婚自由:不能以强制手段维系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这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2)反对轻率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三)离婚制度的立法主义 1、禁止离婚主义:禁止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 以别居或婚姻无效作为救济。---逐渐被淘汰。 2、许可离婚主义:允许解除婚姻关系。(1)专权离婚主义:离婚特权属于丈夫如我国古代的七出(2)限制离婚主义有责离婚主义:限制有过错一方的离婚诉权无责离婚主义:夫妻双方都有离婚诉权,但需符合法定理由。(3)自由离婚主义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都有离婚权利,法律未规定法定理由,也不以过错来分割离婚时的财产。但以诉讼方式离婚,各国判决离婚时往往以感情破裂为标准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二节离婚程序一、登记离婚又称行政离婚或非讼离婚(一)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2)须是已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事实婚姻?) (3)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二)程序申请→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审查→资料及相关证件批准→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第七章 离婚的程序和条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