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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汇报(1)(精选五篇)
第一篇:九龙镇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汇报(1)
九龙镇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汇报
2022年我镇土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五个余干”建设为中心,加快九龙边贸特色集镇建设步伐,以建设整洁秀庄改造相结合的办法,科学选址,合理规划。
(二)、加强引导,积极推进。积极引导农民改变原有的建房观念,对需要新建和拆旧建新的,必须按规划要求建设,不能遍地开花。但不强求农民拆旧建新,不搞盲目攀比,急于求成。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县规划局和新村办统一设计若干新户型,由建房户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新户型,强化建设新户型(不准不建新户型),着力塑造现代化村庄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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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功能,配套建设。按照农村城镇化的要求,逐步推进、有选择的搞好部分规划建设点的配套建设。
三、规范农民建房的工作措施
(一)、选址和规划办法。选址原则:有利出行、方便生产、相对集中、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选址要求:每个村选定1-2个集中建房示范点,规划一般控制在100户以上(除地坪外约要25亩),不要合面街,可打破村界、组界;科学规划:充分调查和论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二)、实施和管理办法。乡镇要成立领导机构,村要成立农民建房理事会,抓好建房管理工作,在规划和新户型未出台之前(约7月份),继续全面实施停建,全镇范围内不准建一栋房;主动服务。给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免费向农民发放房屋建设设计图纸;切实加强监管。所有建房户在建房前要收取押金,确保每一户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图纸施工,保证建设质量;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将村容、村貌、道路交通、环卫保洁等各项工作纳入长效管理,真正把建设点建成居家安全、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生活舒畅的文明村庄。
(三)、建设用地的解决办法。农户之间互换土地;农民需要跨村组建房的可由相关村组协商进行土地互换;对旧村改造中腾出来的空地、老房,凡有条件复垦的要及时进行整理复垦,确保行政村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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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章行为的查处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农村零散建房,杜绝无证建房或不按规划建房行为,对发生违章建设的要严肃查纠,要强化建设管理人员和村镇干部责任,对擅自乱批、对违章建设查处组织不力、查处不及时或
不彻底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拆或明罚实放。
(五)、配套资金的解决办法。申请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帮扶政策积极争取帮扶单位资金;按照“大家事、大家办”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多种形式,经入点农户协商同意,由入点农户适当出资或出工兴建各项基础设施;④鼓励社会各界、当地企业和先富起来的村民以及走出去的成功人士捐钱、捐物、出谋划策共同参与村庄建设。
四、我镇当前农民建房的现状
自去年人代会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镇全面停止了建房审批工作,但当前形势不容乐观,未批先建现象较为严重,镇土管办会同国土中心所经常到相关村组巡查,下达了很多停建通知书,可有些农户依然我行我素,不听劝阻!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组长带头违章,严重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鉴于此,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将强行拆除部分较为典型的违规建房行为,对部分党员干部将严肃查处,必要时将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明确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几个办法
(一)、基本原则:规划先行的原则。农民建房应遵循村庄规划的要求;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和增量,尽可能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充分利用现有空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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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的原则。一户农民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处符合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禁止一户多宅;④先批后用的原则。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的宅基地,必须做到先批后用,持证动工,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建设。
(二)、申请条件: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宅基地。①达到法定婚龄的农民因原有住房不够确需分户建房的;②根据村庄详细规划需要拆迁的;③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搬迁的;④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却无住房的;⑤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⑥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新选地址在规划区内,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的;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宅基地。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②拆旧建新不同意将老宅基地退还集体或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③有转让、出租、赠与房屋行为的;④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的;⑤原有宅基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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