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人口规模及土地使用…………………………………………………1
第三章建筑控制指标……………………………………………………….1
第四章配套设施规划……………………………………………………..3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3
第六章绿地景观控制………………………………………………………4
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4
第八章规划相关说明………………………………………………………5
附表1:各类用地适建性规定表……………………………………………………6
古镇镇顺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古镇镇顺成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保障新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规划范围:顺成片区西部紧邻海洲水道,东有拱北河,北靠生态植物园,南部以新兴大道东为界,。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四条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分图图则的要求。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4年9月)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2004)》
《古镇镇总体规划(2003—2020)》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国家相关规范,中山市政府、规划部门的相关文件
第五条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未涉及的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中山市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六条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古镇镇规划管理所负责。
第二章人口规模及土地使用
第七条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和《古镇镇总体规划(2003-2020)》的要求,确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0m2/人。。
第八条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第九条区内规划的各类用地使用性质必须遵照执行规划确定的用地使用性质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第十条本生活区规划的配套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应严格按规划控制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在控制管理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配套建设管理机制,保障为各类项目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第十一条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实际状况确需进行用地性质的变更,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大类禁止变更;中类变更必需经过分析论证,按原规划报批程序报批,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后方可变更;小类变更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第三章建筑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规划区各地块建筑开发控制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应符合规划文
顺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 古镇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