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京沪高速铁路某标段隧道监理实施细则.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4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京沪高速铁路隧道工程
**-X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京沪高速铁路XX段监理联合体
北京XX监理站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二章隧道工程测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隧道测量
第三节施工准备
第三章隧道工程
第一节洞口工程
第二节洞身开挖
第三节支护
第四节衬砌
第五节明洞
第六节防水和排水
第七节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
第八节附属设施
第九节松查隧道能否满足无砟轨道条件
第四章隧道监控量测
第一章编制说明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隧道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为:
1.《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X标段监理规划》
2.《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3.《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4.《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5.《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
6.《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TB10108-2002)
7.《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
8.《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9.《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003)
10.《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2003)


、标准等。
本监理细则作为京沪高速铁路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望各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其质量控制要点及验评要求。
本监理细则由于编写时间仓促,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望现场监理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搜集有关资料,及时向监理站提出,监理站将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使监理细则达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
第二章隧道工程测量
第一节一般规定
铁道部颁布的《新建铁路测量规范》(TB10101—99)是铁路工程测量的基本依据。它适用于新建铁路及既有线改建的线路、桥梁、隧道等工程测量,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测规》中的有关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前的复测,施工中建筑物的中线高程、等控制网测量以及施工完成后的竣工测量数据。要求其测量记录、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楚,签署完善,并经过认真的复核和验算,未经复核和验算的测量数据禁止使用。
铁路工程各建筑平面位置和高程的正确,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完成的各项测量数据进行审查或抽查。重点(控制)工程现场监理应自行测量以校核施工测量的成果。
所有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机构标定,并在标定的有效使用期之内使用。
第二节隧道测量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控制测量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检测。
: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洞外控制测量资料,应重点检查因洞外控制测量影响所产生在贯通面上的横向中误差,小于4km的隧道为±30mm。并认真分析贯通误差计算采取用的测角中误差及测距相对中误差是否合理。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测量条件和需要,对观测条件差的水平角进行外业抽测,抽测与原测成果之差为:±2√m1+ m2² ,式中m1,m2分别为检测、原测的实际测角中误差(")
3)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累积差和视线高度可参照表1规定执行。
视线长度前后视距累积差和视线高度(m) 表1
水准测量等级
最大视距长度
前后视距累积差
视线高度
仪器等级
视距
视线长度在20m以上
视线长度在20m以内

S1
75




80

S3
75

三丝能读数
三丝能读数
S1
100

S3
100

三丝能读数
三丝能读数
4)各等级水准测量作业结束后,每个隧道须以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计算每公里水准测量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计算公式为:
M=± [△△/R]/4n
式中:△—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mm)
n—测段数
R—测段总长度(km)
5)控制测量使用的仪器、工具,使用前应作必要的检校。
:
1)洞内导线应根据洞外控制点向洞内作引伸测量,洞内导线应组成多边形闭合导线或主副导线环,平行导坑的单导线应与洞内导线联测,以资检核。
2)洞内导线边长尽量选择长边和接近等边。直线地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70m,。为减少贯通误差,可利用成洞部分对原导线点进行取舍,以增加导线边长,重新进行测量。
3)由洞外引向洞内的测

京沪高速铁路某标段隧道监理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经管专家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