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教程九
王东
第九章股票指数和股指期货
第一节股票指数与股指期货
第二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制度规则
第三节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第四节股指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第五节股票指数
第一节股票指数与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StockIndex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价格指数。
自1982年2月美均指数期货交易以来,目前,股指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期货——也是所有期货交易品种中的第一大品种。
一、股票指数的概念与主要股票指数
股票指数是衡量和反映所选择的一组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标。
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股指期货
美国
标准普尔500指数
美国
道琼斯欧洲STOXX50指数
美国
金融时报指数
英国
日经225指数
日本
恒生指数
中国香港
沪深300指数
中国
股指期货
股票
交易对象
股指期货合约
股票
交易方式
保证金交易
全额交易(融资融券除外)
买卖顺序
双向交易
先买后卖
交易限制
T+0
T+1
结算方式
当日无负债结算
无当日无负债结算
到期日
有
无,只要公司不摘牌
交易时间
非最后交易日: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00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三、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的区别
第二节沪深300的基本制度规则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300×=60元)
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合约
(1)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2)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3)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4. 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实际现行的保证金比例为15%(当月和近月合约)和18%(季月合约)。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一)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设置持仓限额的目的是防止少数资金实力雄厚者凭借掌握超量持仓操纵及影响市场。有些交易所为了及早发现与监控大户的动向,还设置了大户持仓申报制度。
(二)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三)每日结算价
(四)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普遍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五)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
(1)自然人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开户测试不低于80分;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还应该具备: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决策机制主要包括决策的主体与决策程序,操作流程应当明确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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