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诉科实习报告范文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始终非常的思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许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非常珍惜这样的时机,究竟这样的实习时机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许多的缺乏之处暴露出来,我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也许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教师检查,沈教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胜利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许多,我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教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懊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预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教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觉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宏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觉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需进一步审查证据,熟识案情。
应当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简单忘却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识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白,这样才能在庭审中敏捷自如地运用证据,准时反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白,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状况,有力地揭露和证明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管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许多的东西。特别清晰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管所里面的一切都布满奇怪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宁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教师发觉了,在回来的路上,沈教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肯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日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武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肯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武。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英勇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觉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许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管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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