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内部资料
DDB22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22/T498-2010
建 筑算机软件技术记录的工程建设信息。
3 基 本 规 定
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软件需经相关部门评审认定符合本标准。
工程资料预审合格移交建设方,由建设方统一备案。
4 工程资料管理
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大类;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
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工程资料用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及附录C的规定。附录B和附录C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 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4 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5 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6 竣工图应有竣工章及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7 竣工图应按本标准条文7规定的方法绘制,并应按本标准条文8规定的方法折叠。
工程资料编号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宜按本标准附录A表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施工资料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分项)、分类、顺序号4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用横线隔开;
举例如下: (分项)代号
超声波探伤报告
编 号
02-04-C6-001
2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
3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
竣工图宜按本标准附录A表中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工程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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