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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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广大老干部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久经锻炼和考验,为党为人民作出了重大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和爱护老干部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妥善安置好老干部,对于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妥善地安置好老干部,确实保证他们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注意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老干部离休工作逐步经常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继续发挥老干部在党和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为了保证党的事业继往开来,广大老干部愉快地听从党的安排,自觉地从第一线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积极荐贤举能,热情支持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改革领导班子结构,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第一线退下来的老干部,多数同志身体尚好,还能够为党做很多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是革命事业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把发挥离休老干部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在老干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按照自愿原则,有领导、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继续为党为人民作出新的贡献。可以根据各人的志趣、愿望和专长,安排他们参加各种社会团体和各项社会活动,有的可以联系一、二个单位,作报告员,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有的可以撰写革命回忆录,搞学术研究、翻译和从事著作;有的可以根据当前工作的需要,参加机构改革、整党、整顿企业和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等工作;有的可以委派去作专题调查研究、专项督促检查;有的可以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协会和咨询活动;有的可以承担党委交办的一些临时性的重要任务,如考核干部,查处重大案件等工作。
发挥离休老干部的作用,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上级领导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一些活动。党委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为老干部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辟门路,疏通渠道,提供方便。
二、加强离休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
在机构改革中,要切实做好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老干部离休后,由原单位负责管理服务。要保证他们能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看文件,听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的社会、政治活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重大节日活动和规模较大的纪念会、庆祝会,要邀请离休老干部代表参加。要把发放《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作为一项思想政治工作来做。离休干部要按原单位或居住地区单独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建立定期集中的学习制度,按中央、市委文件规定的阅读、分发范围,每个离休干部党支部发县团级文件一份,局级(含行政十四级以上)离休干部五人以上的增发一份地师级文件。文件发至区、县、局,由老干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传阅和保管。对一些行动不便,不能到机关看文件、听报告的离休老干部,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原则下,老干部工作机构应指定专人赴离休老干部住地送阅或作口头传达。各级领导要主动关心离休老干部,坚持平时重点走访和节日普遍慰问老干部的制度。经常了解老干部离休后的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某些实际困难,切实把离休老干部的晚年生活照顾好、安排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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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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