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行纪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11.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12.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1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14.行纪人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15.行纪人不得骗取、占用委托人的款物。
第六条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2.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如实说明委托物存在的瑕疵。 5.委托人不得隐瞒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行纪人支付佣金。 7.委托人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行纪人违约责任 1.行纪人违反按照委托人指示从事委托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行纪人在未经委托人同意而处分委托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行纪人未将为委托人从事委托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纪人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委托人,行纪人应当向委托人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行纪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在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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