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食品安全监管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
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的清洗池要严格要求分开、专用,各类水池要有
标识表明其用途,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要分开加工,所
用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
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粗加工使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涤池、
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
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坊、无残渣。
(5)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蔬菜要择洗干净,无虫、
无杂物异物、无泥沙蔬菜应先洗后切,已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瓣并削
去青绿色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壳进行清洗。
(6)易腐食品如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应该尽量缩
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做到购进后及时加工,加工后要及时使用或
冷藏保存;鲜活水产品加工完毕后要立即烹制食用。
(7)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
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易于地
上,防止食品污染。
(8)允许生食的水产品(生鱼片)要严格食用品种范围:在粗
加工时,要严格卫生要求,严防食用部分污染,防止食物中毒。
(9)冷藏、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要求(冷藏 0℃至 10℃,冷冻-20℃
至-1℃),定期除霜,清洁与报修,贮藏食品时做到植物性、动物性,水产品分类摆放,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储藏
时,不得将食品堆积、积压存放。
(10)粗加工的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竖固、带盖、不透气的垃
圾容器内,垃圾容器外观清洁,内壁光泽,垃圾存放不积压、不暴露。
食品烹饪安全管理制度
(1)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与调味剂,发现有腐败变质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清理调味料的容器清洁卫生,
使用后加盖,在使用禽蛋类对外壳表面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
理。
(2)需要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对半成品二次烹调加工温
度不低于 70℃,品尝菜品使用专用工具,已加工好的菜品必须经过
使用消毒后容器盛装,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严格分开存放。
(3)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
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4)盛放食品原料的容器与盛放已烹调好的直接入口食品的容
器应已材质、性状、颜色、规格、标记的形式严格生熟分开,标记清
晰便于辨认。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
品,要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妥善保存剩余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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