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1953年10月)
1日由于联合国军方面拖延修建解释设备,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仍未开始。
3日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代表团发表公报,指出:停战协定第13款卯项规定,停战双方在停战后应停止自朝鲜境外运入增援的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在停战期间毁坏耗损的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只能在同样性能同样类型的一件换一件的基础上,经由停战协定所规定的口岸,在中立国视察小组的监督与视察下,才能进行替换。但联合国军方面一再主张: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弹药的零件及拆散件,应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联合国军方面又屡次建议:第13款卯项所规定的作战飞机,不应包括有一定设备随时可以装备毁灭性武器的飞机。这是企图以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的办法和以非作战飞机的名义,把武器运进南朝鲜。公报还指出: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的零件与拆散件,应包括在停战协定第13款卯项所指的作战飞机、装甲车辆、武器与弹药的范畴,作战飞机一词应包括有一定设备随时可以装备毁灭性武器的飞机。
△周恩来致电金日成:(一)欢迎你于11月上旬来华访问。(二)为庆祝朝鲜停战和志愿军出国作战三周年,中国正组织以贺龙为总团长的慰问团,准备赴朝鲜慰问中朝两国军队和朝鲜道以上党政军民机关团体。
△周恩来约见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总团长贺龙、中彭真等,说:因为前两年战火纷飞,前两次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先到志愿军司令部去是可以的,朝鲜同志也能理解。现在朝鲜已经停战,当时战争环境所允许的那种办法也要随之改变。中朝友谊确实是鲜血凝成、亲如兄弟,但我们是两个国家,一定要按壤看望金日成,代表团一切活动也要听从朝鲜政府的安排。
5日毛泽东致电金日成,随电发去《关于政治会议成员问题的新步骤》。《新步骤》提出:我们原则上仍然认为政治会议不应是板门店谈判形式的重复,应有其它中立国参加,以便政治会议得以顺利协商撤退一切外解决朝鲜问题。为了推动政治会议的迅速召开,经过两国间的协商,同意由朝中两国政府指派代表与美国代表进行初步会谈。初步会谈的主要问题应为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其次则为政治会议的地点与时间问题。初步会谈地点即在朝鲜板门店。8日,金日成回电同意。
7日朝中方面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强硬抗议联合国军方面破坏解释工作,并郑重警告其必须停止各种破坏活动。
8日周恩来总理发表声明,赞同苏联政府9月28日照会法、英、美三国政府关于召开五大国外长会议的建议。
9日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演说,对联合国军方面不认真履行有关战俘遣返协定表示不满。他说:很明显,有人曾对某些战俘进行威胁或施加压力。如果这种威胁继续下去的话,那么(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将不能起什么作用。
10日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就美国政府关于政治会议的三个通知发表声明。声明对联大拒绝把中朝政府9月13日、14日致电联合国秘书长电中所提的四项建议列入议程表示遗憾。声明同意由朝中两国政府指派代表与美国代表进行关于政治会议问题的会谈。这一会谈不仅应当解决政治会议的地点和时间问题,而且更主要的是应当解决政治会议的成员问题,会谈的地点以在板门店为宜。
12日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方面首席代表李相朝致函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驳斥联合国军方面诬称朝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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