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宗旨党的组织制度
党的宗旨
一、党的领导人谈党的宗旨
1939 年12月21日,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 号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学习他对工作的极端负责, 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明确提出了共产党员应该做什么人的问题, 这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前提。
1941 年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 1944 年又以《为人民服务》为题写下了纪念张思德的著名文章。这是毛泽东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1945 年,在党的七大开幕词中,毛泽东首次使用了“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概念,并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了更深层次的论述。第一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到了党的唯一宗旨的高度,“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
邓小平高度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改革开放新实践,明确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科学论断,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一切工作、衡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
“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是一个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标准,是判断我们所从事一切工作的最高的标准,它使党的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更多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及时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地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时代课题。
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将党的宗旨鲜明定位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宗旨。
二、对党的宗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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