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学--第五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1、发放贷款
借款单位申请这类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书,经银行信贷部门同意后,应填制借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借方传票)应加盖借款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第二联为贷方传票,第三联为收者。
抵押贷款在到期时如无法偿还,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将抵押品拍卖或将抵押品作价以偿还本息,因此,对于银行来说,抵押贷款相比信用贷款安全性增强,风险性降低。
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只是借款人必须提供抵押品,在申请贷款时填制抵押贷款申请书,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必须对抵押品进行审核。
1、抵押品的种类
一般来说,抵押品包括如下几类:
(1)、货物。如企业经营的商品。
(2)、货币及有价证券。如存单、国库券、股票等。
(3)、房屋及设备。如住房、厂房、车辆及机器设备等。
2、抵押品的审查
对于贷款人提供的抵押品,银行应进行审查,抵押品应尽可能符合下列要求:
(1)、价格变动较少;
(2)、有市场,可随时变卖;
(3)、变于保管;
(4)、容易识别、鉴定和估价。
3、抵押率
银行在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时,要通过对借款人资产状况、信誉及抵押物的种类及价格变化趋势的分析,确定合理的抵押率。
抵押率=放款本息总额÷抵押物现值×100%
按通常惯例,抵押率为70%左右。
4、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银行发放抵押贷款,应由借款人填交借款申请书,经信贷部门审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保管手续,将抵押品清单和保险单作为借款合同附件,交会计部门登记保管。
银行会计部门收到有关凭证后,记帐如下:
借: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贷:活期存款——××存款人户
另外,会计部门要对抵押品进行表外登记,并应经常对代保管的抵押品进行检查核对。
5、抵押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
借款人在抵押贷款到期时须填交还款凭证,银行会计部门根据还款凭证办理转帐手续,记帐如下:
借:活期存款——××存款人户
贷:抵押贷款——××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办完还贷手续后,抵押品应交还抵押人并撤消抵押登记,同时应销记表外科目。
说明:教材107页、108页关于抵押贷款收回的会计分录有误,应将应收利息——××借款人户删去。
6、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的核算
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根据抵押贷款合同规定,银行有权拍卖抵押品或以抵押品作价以偿还贷款。
(1)拍卖抵押品 如果拍卖所得的净收入大于抵押贷款本息,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上述两种情况会计分录分别如下:
借:现金
贷:抵押贷款——ⅩⅩ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 ⅩⅩ借款人户
活期存款—— ⅩⅩ借款人户(退还部分)
如拍卖净收入小于抵押贷款本息, 则,
借:现金
活期存款——ⅩⅩ借款人户(不足部分)
贷:抵押贷款——ⅩⅩ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 ⅩⅩ借款人户
(2)如将抵押品作价转入银行自己的资产帐内,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抵押贷款——ⅩⅩ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ⅩⅩ借款人户
累计折旧
或:
借:短期投资——股票(或债券)
贷:抵押贷款——ⅩⅩ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ⅩⅩ借款人户(不足部分)
三、按揭贷款业务
按揭即是以住宅(或土地)作为抵押的贷款,也是一种担保贷款。通常做法为购房者因为资金不足与房地产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以该合同项下的房产及全部权益抵押给银行以期取得贷款。其中,购房者(甲方)为债务人,银行(乙方)为债权人,卖房者(丙方)为连带担保责任人。
具体业务关系为:银行将按揭额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一次性划入丙方在银行的结算帐户内,由甲方按月等额归还,直至期满还清。房屋竣工后,三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产权证上注明银行为他项权人,产权证交甲方,他项权证交银行,如甲方不能还清本息,银行对该房产有优先处分权。
说明:教材109页所述为过去的做法。
1、提供按揭业务的帐务处理
银行会计部门在收到《购房抵押合同》副本及有关凭据后,据以编制转帐传票,并以借款人的名头开立贷款分户帐,计算按揭额。按揭额一般不高于房价总额的70%。
计算出按揭额后,根据合同规定,将款项全额划入丙方(房地产开发商)的结算户头内。会计分录为:
借:按揭——ⅩⅩ购房人
贷:活期存款——ⅩⅩ开发商(丙方)
银行会计学
第十四讲
主讲教师: 陈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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