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料算可院
政法系本科生
专业见习手册
所在院系: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见习时间:
见习单位:
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海南料算可院
政法系本科生
专业见习手册
所在院系: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见习时间:
见习单位:
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制
见习生守则
.见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听取校内外指 导教师的指导和意见,按照见习计划完成见习任务。
.遵守见习单位有关见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安 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行动。
.见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定和纪律,确保人身安全。见 习期间,因违反见习纪律和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或造成他人伤害 和经济损失者,责任自负,并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见习期间,不能无故不参加见习。如确实有事,须向见时间累计达到总见习时间 1/3及以上,见习成绩均按不 及格处理。见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新进行见习。
.按时完成见习计划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认真填写见习手册。见习结束后, 认真做见习总结。
见录”:要求见录在每一周见习过程中的亲 身经历和心得体会,每周一份,字数不少于 300字。
.“专题报告”:见习生针对在见习过程中遇到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某 个实际问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要求报告字数不能少于 1000字。
.“见习成绩鉴定表”:此鉴定表由见习单位和见习生所在院系共同填
.见习手册中所有内容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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