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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契约与现代合同之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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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契约与现代合同之比较
张伟韬 【摘 要】本文通过对古代契约制度发展的论述,进而将古代契约制度与现代合同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古代契约与现代合同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契约;合同;契约制度;合同制度
一、古代契约制度古代契约与现代合同之比较
张伟韬 【摘 要】本文通过对古代契约制度发展的论述,进而将古代契约制度与现代合同制度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古代契约与现代合同之间的联系。
【关键词】契约;合同;契约制度;合同制度
一、古代契约制度的发展
(1)契约的种类。据《周礼》记载,西周后期及春秋时期有过相当发达的契约制度,这是商品经济关系的必然产物,也是民法制度自然起始的状态。其种类主要有以物易物的交换转让契约、买卖交换契约——“质剂”“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师徒契约、租田契约、借贷契约——“傅别”有息借贷契约、赏赐契约等。战国及秦朝时期,国家是建立在个体家庭的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国家推行重农抑商和国家专营专卖的政策,使得商品货币经济以及保护商品货币经济的物权、债权和契约关系的民事法律都被窒息了,汉代最发达最典型的契约关系发生在西北边塞屯戍地区和丝绸之路的通道上,就契约种类而言,已有买卖、雇佣、租赁、借贷、租佃、合伙、承包、信托和遗嘱继承等九种之多。到了唐代,又增有质押借贷契约、抵押借贷契约、典卖契约、委托代理契约等,并且在房地产买卖契约中已有了绝卖、典卖活卖之分。后继朝代基本上在此种类上进一步发展。(2)契约的形式。人类早期主要依口头协议,并以一块刻有刻痕的竹木片作为这项协议的信物、提醒一方履行义务的提示物。古代称之为“契”。在经济生活进一步发展后,又形成了双方各持一片这种信物的“券”。随着经济的发展,契约内容日益复杂,人们开始在竹木契券上书写协议的内容,而不是仅仅将契券作为提醒当事人回忆协议内容的信物,口头契约由此发展为书面契约,古代称之为“书券”、“券书”。用竹木书写中间剖刻的契约形式,是比较原始的契约形式,夏商周三代没有发现这种契约文书,文献记载始于《周礼》。如质剂、傅别。东汉以后,随着纸张的发明,竹木简的契券被淘汰,而代之以纸张作券。形式主要有两种,一为判书,二为下手书。判书沿用自秦代,即将契约中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持其一,以为履约和争讼时合券以证。大约从十六国开始,契约又称“和同”,即“合同”开始是在书契两札合处骑写一个“同”字,后来骑写“和同”二字,有的骑写一吉祥语,以此代替刻画。
二、古代契约制度与现代合同制度的比较
(1)经济基础不同。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简单商品经济虽然存在但封建统治者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使得商品经济一直处于不发达状态,而且中国古代政治上实行维护封建皇权的专制集权统治,人身依附性很大,主体地位上极不平等,所以古代虽然有契约制度的存在但有着较大的局限性。而现代合同制度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它必然会较为发达。(2)契约自由的不同。契约自由作为私法自治的核心内容,强调契约拘束力的根源在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或意愿,而不是来自外部力量的干涉。中国古代,从西周到汉代时,契约仅注重其制定的形式和考虑其在财产争讼中的凭证作用,南北朝至唐朝时期国力强盛,对外的贸易往来频繁,为契约概念发生质的变化提供了条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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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十二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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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