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责任书
扬尘治理责任书1
进一步增加扬尘治理限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爱护工作,限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平安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做好在9 页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X年4月15日前101%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爱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根据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限制相关规定、平安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xx)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实行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袒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支配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支配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需采纳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平安网内垃圾应刚好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刚好清运消纳。
11、在运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实行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平安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袒露地面应刚好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袒露土地实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袒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纳防尘网进行覆盖,或实行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需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2)洗车池旁必需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根据规定的时间、路途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实行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实、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运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平安技术要求,确保结构坚固牢靠。
20、围挡材质应运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需用密目平安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平安网之间必需连接坚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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