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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枪
1955年,山东省一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途中表现奇怪,引起了监视执行死刑的助理检察员的留神……此案件成为新中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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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枪
1955年,山东省一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途中表现奇怪,引起了监视执行死刑的助理检察员的留神……此案件成为新中反的冤案而载入史册。
身陷绝境大声喊冤
1955年12月30日,天气阴沉,刺骨的西北风夹杂着零星小雪,卷起了一阵阵尘土。山东省胶县(今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刘明智接到命令,院党组抉择由他负责监视对反革命杀人犯安乐三执行死刑。刘明智胡乱扒了几口早饭,便和民警杨成起等人一起押着犯人前往40华里外的胶县十六区张应村,将在那里召集群众,举行公审大会宣判犯人罪行后就地枪决。
中午,他们一行到达区公所驻地大朱戈村。押解人员的到来,吸引了一些看喧嚷的群众,而安乐三的心绪也冲动起来,一个劲地喊冤,说他没有人命罪。这些处境逐渐引起刘明智的留神,他开头考虑案子是否有什么问题。
剩下的十华里路程走得很不平常,安乐三一会儿仰头望天哀嚎道,一会儿跪在路上不愿起来。刘明智审查过多数案件,也监视过不少死刑,但安乐三的奇怪表现令他恐惧。作为一名对人民专心负责的民警,他打定方法:与县法院巡回法庭王洪海庭长专心研究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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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适逢张应大集,虽然押解人员进村已是下午3点多钟,但是大街小巷依旧有不少摆摊设点的群众不愿散去。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刘明智征派民警和民兵把犯人关押在一处治安点里。随后,刘明智找到王洪海庭长,向他介绍了处境,王庭长也觉得有重新审查的必要。于是,两人翻开案卷,留心查阅每一句话、每一件实例,开头潜心研究案情。
犯人吐露新处境
安乐三本是山东省胶县人,1918年出世在一个中农家庭,上过两年私塾,曾当过伪军,因负伤回乡后,他又当上
了伪副保长。这时候已到了抗日战役的结果阶段,安乐三仍替日本鬼子催粮逼捐。抗日战役告成后,为逃避清查,安乐三跑到青岛。青岛解放后,他因冒充人民解放军敲诈群众,被抓获判刑10个月。释放后,他又因偷窃被判刑一年零两个月。1951年安乐三刑满后,在青岛郊区以烧砖为生。
1954年1月10日,青岛市公安局根据检举人张某、迟某的控告,再次逮捕了安乐三。8月,安乐三被移送胶县公安局侦察处理。胶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在接案后,立刻组织专案组举行侦察定罪。1955年3月,胶县人民法院报经胶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核,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反革命杀人犯安乐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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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智和王洪海重新审查了案卷,抉择再次审讯犯人。一进大队部办公室,安乐三就绝望地哭嚎起来。刘明智冷静地说:“安乐三,你不要大哭大闹了,在执行前,政府是允许犯人说话的。”安乐三抹了一把眼泪,便说出了如下处境:“自从我被捕后,公安局的张股长押着我到村里向群众坦白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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