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2010 年1月19日经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一惊章总旙则
第一惊条按照现代企业惄制敥度的要悹求,为进一惊步完善精伦电子旐股份
有限公司(以惣下简称“公司”)的治敭理结构,依惏据《中敯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敭理准方则》、《企业惄内部控制敥基本规范》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敥订本工作旴细则。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愓当遵旮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惴务。
以惣公司总旙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愗
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旴。
高级管理人员应愓以惣公司利益惵为出发点,应愓当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权利,保证敃:
(一惊)依惏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敏权;
(二)以惣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敓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惸;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敏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敏责。
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敓行。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组旦成与聘用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旙经理、副总旙经理、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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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愓严悀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愓的法定程序恅。任何组旦织敎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恒聘程序恅。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旙经理、副总旙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总旙经理、副总旙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敏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旙数的二分之敍一惊。
公司可以惣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惴务关
系。
第六条公司设总旙经理一惊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旙经理若干名,副总旙经理由总旙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公司副总旙经理对总旙经理负责。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惊名,财务负责人由总旙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旙经理负责。
第第第七第七七七条条条条总旙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惣连
任。
第第第八第八八八条条条条总旙经理在任职敏期间,可以惣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敏,但应愓于三
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敏报告,待董事会批准方后离任。如果在不利于
公司的时候辞职敏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方前因愁辞职敏原因愁给公司造成损
害的,总旙经理应愓负赔偿责任。
第第第九第九九九条条条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愓于收到总旙经理辞职敏报告之敍日起三
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总旙经理班子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敏,需总向总旙经理提交辞职敏报
告,由总旙经理签字旓同意惱后报董事会批准方,并适用第八条、第九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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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十一惊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惊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协助料董事长工作旴,对董事会负责。公
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证敃券事务代表,协助料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敏责。
第十二条公司应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惸召开5个交易惦
日之敍前,向上海证敃券交易惦所(以惣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下述资旇料:
(一惊)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恒人)符合上市规则规
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敏资旇格的说明、现任职敏务和工作旴表现等内容;
(二)候选恒人的个人简历和学恘历证敃明复印愎件;
(三)候选恒人取得的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恦合格证敃书复印愎
件。
上交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恒人任职敏资旇格未提出异惻议惸的,公司可以惣召
开董事会会议惸,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敃券事务代表后,应愓当及时公
告并向上交所提交下述资旇料:
(一惊)董事会秘书、证敃券事务代表聘任书和相关董事会决议惸;
(二)董事会秘书、证敃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恧方式,包括办公电话、
住斞宅电话、移惕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敖及专斥用电子旐邮箱地址敖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恧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惕动电话、传真、通
信地址敖及专斥用电子旐邮箱地址敖等。
上述通讯恧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愓当及时向上交所提交变更后的
资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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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愓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惸,
要悹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敏期间以惣及离任后持续恋履行保密义惴务直敐至敠
有关信息披露为止敘,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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