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体会——史开仁
XX县区中小学校长及德育主任培训心得体会
XX县区乐治镇民心小学史开仁
我于2018年10月26--27日在纳雍一中参加XX县区中小学校长及德育主任培训,聆听了华南师范大学王清平教授的德培训心得体会——史开仁
XX县区中小学校长及德育主任培训心得体会
XX县区乐治镇民心小学史开仁
我于2018年10月26--27日在纳雍一中参加XX县区中小学校长及德育主任培训,聆听了华南师范大学王清平教授的德育讲座及XX省党校宋儒亮教授的法治讲座,受益匪浅,尤其是XX省党校宋儒亮教授的修改宪法的讲座,使我充分认识了《宪法》的修正是以民为本的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培训,我对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简单谈谈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宪法修正案确立教师发展地位,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有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有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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