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1500字
《看得见的正义》一书由陈瑞华所著,这是一本法律书籍,告诉我们人类获得知识的两种方法,一种是读万卷书,一种是行万里路,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了解知识,更需要从实践中探索。下面给大家带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1500字
《看得见的正义》一书由陈瑞华所著,这是一本法律书籍,告诉我们人类获得知识的两种方法,一种是读万卷书,一种是行万里路,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了解知识,更需要从实践中探索。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
去年看完的这本书,几乎快要忘记内容了,我在空闲的这几天里,再次拿起这本书,读完了第二遍。其间有时难过几多,觉得社会正义焉在;有时无比感动,觉得法律真正的奥义是将人的关怀履行到了极致;有时掩卷忽而笑,觉得和作者心有灵犀;有时又恍然大悟,原来我以为的寻常事之下掩埋了那样多的不寻常.
《看得见的正义》这本书,包含了对二十多条法律格言的阐述,作者在这些阐述中都强调了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即裁判过程公平,法律程序正义。此书好似打开了一扇门,让我开始思考那些法律里的大问题,又好像穿针引线,把我过去关于公平正义、关于权力限制、关于人性之不可靠的想法串联到一起。
这些法谚读来令人动容。无论是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无救济则无权利,。
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任意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主要保证。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阿伦特所作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暂且不提平庸之恶,只是当人们在耶路撒冷审判艾希曼的时候,没有只将他的罪状列出来,然后一股脑定罪,将其碎尸万段,以告慰死去的千万犹太人。而是耐心地听他为自己辩护,看他展示自己并未犯下滔天大罪的证据。这就是一种程序正义,即使你觉得被告者已经罪恶滔天,还是愿意给他机会,让他以一个平等公民的身份,。
作者也提到,中国社会存在着明显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比如清代没有律法,只是出现一个案子,就记载下来,下次审判可以依此,如果下次情形不同,则又重新审判。可是中国人在一些场合并不忽略程序,甚至将程序问题提到令人困惑不解的地步。比如办个证明,,只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限制,通过使程序繁杂化,逐渐将官员的权力在百姓心中神秘化甚至市场化,使宪法和法律上确立的公民权力透过官员对权力的恣意行使,而受到近乎苛刻的过滤.
现代法治与人治之间最为根本的区别之一,并不在公民行为的合法性是否受到司法裁判,而在于警察、检察官,甚至法官代表国家实施的各种官方行为,,是为一切受到侵犯的基本权利提供一个司法救济的机会。
我国古代宣扬的道德楷模,如海瑞、包拯一类,大义灭亲,。这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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