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常用的有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总量指标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损失工作日数、事故经济损失的钱数(一般以万计),以及为计算相对指标所需的平均职工人数、主要的死亡率: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计算公式是:
百万吨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104
百万立方米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104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适应于某些部门、行业的特点,且可以与国际同行业相比拟。既可用于统计报告,也可以用于综合分析。
工伤事故的主要统计指标有:千人死亡〔重伤〕率;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严重率;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
千人死亡〔重伤〕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一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重伤〕人数。
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严重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数值;
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人体被伤害的工作损失价值〔被害者损失工作日×企业全年人均日净产值〕;保险福利费〔包括一次性和长期的抚恤费、补助费、救济费、丧葬费、医疗费等〕;善后处理费用〔如交通费、接待费、旅差费等〕; 固定资产损失〔设备、厂房损失的价值〕;物质损失〔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
工伤事故间接经济损失包括:
包括从事救援、办理善后、调查事故等人员的工资、聘金、旅差费等;停产减产损失和产品质量下降损失;因违反国家法律的罚款和诉讼费,环境污染损失等。
平安检查程序—编写检查报告
平安检查员做完检查之后,要随即将检查情况写成清楚的检查报告。检测报告分三种:
○紧急报告--必须立即改正,不能少有拖延的。
○日常报告--包括那些检查到的不良现象,应该改正〔但并非紧急〕的,必须在检查后一天内交出。
○定期报告--在一定时间内,把日常报告中的各项列成清单。实际上,定期报告也就是在这一段时期内平安活动和建议完成情况的总结。
每种报告都应将以下各项填写清楚:检查的部门和地区的名称〔如有必要,注明地点〕,检查的日期和时间,检查员的姓名和职别〔如有其他人员参加检查,也应将其姓名写上〕,报告日期,报告人等。这样的检查报告就是极好的记录和参考资料。
报告中有名称或数字的地方应特别注意准确。机器和操作方法上要改正的名称一定要写清楚。不平安条件和不平安动作必须详细表达。例如,工程表上有“徒手工具〞栏目里面画“×〞〔不完善〕,报告上可以这样写:“工人用的凿子头上有蘑菇形的锐利裂瓣,容易击飞,有炸伤眼睛的危险。其中几把木榔头上有裂纹,使用它会有危险。〞
“管理不善〞是报告上常见的词,如不加以说明,就毫无意义。在“管理不善〞后面一定要具体说明是怎样的不善,如空货架放在走道上,机器周围地板上碎屑堆积,梯子横放在空砂箱上,漏的油落在地板上,地面油滑等。
报告中应附企业的平安生产考核指标的计算。
⑴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员中,因工伤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
⑵ 千人重伤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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