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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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贷前调查工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范风险、投资决策与管理、成本控制、筹融资渠道及能力等,分析申请人在上述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第十三条 行业风险调查与分析。通过调查和整理相关行业有关信息和资料,收集和整理国家产业政策及进入或退出市场的难易程度等其他相关信息资料,比较申请人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及和主要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分析申请人经营战略的合理性,并预测企业发展前景。
第六章 财务调查与分析
第十四条 核实并还原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判断企业偿债能力:
(一)尽可能地要求企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核对审计报告原件,认真阅读审计意见和审计报表附注;
(二)注意各期财务报表期初数与期末数是否对应衔接,不对应衔接的,要进一步了解原因,以判断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三)通过分析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销售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借款与财务费用、长短期投资与投资收益对应关系,初步评判财务报表的数据的可靠性;
(四)通过咨询、查账等手段尽可能剔除流动性不强、难以成为还款来源的资产,如待摊费用、待处理损失、无形资产、形成呆滞的投资、1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积压的存货等,还原真实的资产流动性;
(五)根据实地调查和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的结果,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将财务分析的结论同实际调查的有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财务分析结论不能解释定性分析调查结论的,要进一步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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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经济实力分析。通过比较申请人在行业中净资产额、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如已经设定担保,应详细列明)、销售额、净利润等状况分析其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六条 经营能力分析。通过测算和比较销售利润率、净利润率等指标对申请人的盈利水平、盈利稳定性和持久性做出分析和判断。通过测算和比较应收账款回收期、存货周转率、应收及存货增长速度是否超过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等对企业经营能力进行判断。
第十七条 负债结构分析。通过测算与比较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比率、长短期负债结构、银行负债明细,分析并判断公司负债总量、结构是否合理、偿债能力是否充足。
第十八条 变现能力分析。通过测算与比较流动资产的质量及流动比、速动比和银行借款等刚性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析并判断企业偿债压力大小及短期偿债能力强弱。
第十九条 现金流量分析。通过计算过去、预测未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净流量的情况,分析申请人现金流量的历史状况及还款情况,判断申请人的还款资金来源及其稳定性,确定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对于短期资产业务,重点分析正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是否能够及时和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对于中长期业务,重点分析未来的经营活动中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净现金流量偿还本息。
第二十条 根据上述对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风险度评估,综合评价申请人是否具备再举债能力和到期偿还贷款能力。
第七章 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调查与分析
第二十一条 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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