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举措
第一节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制度
一管理举措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防止采用混淆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
无害化办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派现场的施工人施工完
毕后,将建筑垃圾实时清运并清扫洁净防备扬尘。
3、防备建筑垃圾运输遗散扬尘管理举措:
建筑垃圾运输车采用封闭式保证建筑垃圾车不超载,以防备运输车遗散扬
尘。
4、防备建筑垃圾乱倒乱卸管理举措:
将建筑垃圾卸到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地址,保证做到不乱倒乱卸。
5、其余管理举措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买、运输、储藏、发放和使用后对荒弃物的办理拟订专项举措,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优秀状态,防止噪音、泄露和废油、荒弃物造成的污染,根绝重要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实时组织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出席外指定地方。
第三节建筑垃圾运输
1、预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节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种类。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办理。且分类堆放应切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实时苫盖,防止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起码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备,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所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渠,知足场所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显然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批准,并应知足如下要
求:
3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经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拥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运营证;
(3)拥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批准的地址办理处理建筑垃圾。详细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顶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批准的办理地址后,应取得受纳场所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按照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饰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封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空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空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联合处空隙不应大于10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
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