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承诺书(共6篇)
第1篇:禁鞭承诺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根据区安委会文件精神要求,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和各入园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在园区营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 冲天炮,危险大,引起火灾害人家; 别拿拉炮对着人,免得炸己又伤人; 鞭炮,害处大,最好自己别放它; 有的城市已严禁,我们带头来执行;
三、鞭炮的危害
,针对最近的雾霾天气进行分析。 ,还会引起火灾事故。
四、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2、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3、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4、不随意点火,不带火种上山。
五、小结:
倡导全体同学不放鞭并且能够劝导制止家人放鞭,防止雾霾加重,共同来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
2022年12月11日
第6篇:禁鞭宣传标语口号
关于严禁在荆州城区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的
宣传提纲
一、在中心城区禁鞭有哪些法规依据?
答: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九五年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在荆沙城区燃放烟花鞭炮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荆州市中心城区禁鞭的范围及违禁行为的处罚等等。一九九九年市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在荆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扩大禁鞭范围的规定〉,再次强调了中心城区的禁鞭和禁鞭区域等问题。
二、我市在哪些区域禁鞭?
答:根据市人大规定,我市禁鞭区范围是:南至长江以北,东至沙市农场向阳分场李家台,沙岑公路上锣场高速公路连接线,北至高速公路,西至太湖农场五里桥。在上述区域内禁止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市人大禁鞭决定对单位和个人有哪些禁止性的规定?
答:根据市人大禁鞭的有关规定,在禁鞭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燃放烟花鞭炮。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举办各种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报请市公安局审核批准。运输烟草鞭炮的车辆、船舶途经本市禁鞭地区的,经本市公安机关审验〈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悬挂危险物品标示后,方可通行。
四、各部门、各单位在禁鞭中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在禁鞭工作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以及驻荆州中心城区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规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禁鞭工作,并在市民、军人、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禁鞭的宣传教育。各学校负责教育学生遵守禁鞭的有关规定,组织、动员学生上街宣传禁鞭规定和阻止家庭成员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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