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 通知意见 -
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各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名教师群体,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
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 通知意见 -
县“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各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名教师群体,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确保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在全县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养,使名师培养工程人选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具备专家型名师的基本素质,具有成熟的课堂教学模式,形成鲜明独特的教学风格,成为在市内外、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能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专家型名师。 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遴选产生30名名师培养工程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为三年。三年内,确保培养省特级教师2名,力争3名;确保培养市学科教学带头人5名,力争8名。 二、选择对象、条件和程序 “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选择对象为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 2.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意愿,具备发展潜质。 3.对所任教学科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4.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的遴选,采取学校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校负责对本单位的申报人员进行初选、申报。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县教育局负责“名师培养对象”人选的评审工作,人选确定后,在xx教育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养方式 (一)省特级教师后备人选培养方式 设立“名师工作室”。由省特级教师领衔,成立“名师工作室”。遴选10名市学科教学带头人作为省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培养对象,参与“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培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专家指导引领。聘请专家、特级教师为培养对象导师,对培养对象进行专业发展诊断,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2.理论深造、考察学习。根据不同学科,组织培养对象到高校学习进修深造,赴省内外考察学习交流,提升理论素养,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每名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每年要精读一本20万字左右的教育理论书籍,并有2万字以上有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或读书随笔。 3.课题研究。围绕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培养对象开展深入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每名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都要主持或参与1个以上市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4.学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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