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安全施工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广州东安协[2014]第13号
甲方:广州南站停车场
乙方:
根据乙方提报的施工方案情况,按集团公司现行有关施工安全文件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各项作业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起止时间:
(每日施工时间0:00—5:00)。
4、施工防范内容:保持施工作业现场各项施工安全,旅客乘降组织、客运设备、行车组织及消防安全。
5、施工防范措施:
施工作业现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必要而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全过程各方面的安全。
①乙方在停车场内的施工用料需按照甲方制定的位置存放,堆码稳固、存放整齐,定置管理并专人看管。施工用料以按需进量原则,施工用料不得存放在停车位、仓库、进出通道内阻挡旅客进出、车辆正常行驶。
②乙方必须在不影响停车场正常运营时间段进行施工,在非协定的施工时间段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每日施工完毕后,乙方需及时清理施工废料,现场恢复并达到不影响行车安全。
二、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2天之内发出施工计划申报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注明有效期和附有照片的工作牌。乙方施工人员需统一办理进场施工工作牌,并保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发生人员变动或更换时,需及时缴回工作牌,并为新入施工人员向停车场申请办理工作牌。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如有变化需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实施改造工程期间,必须做好安全围蔽,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及旅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维持停车场内的卫生,保持干净、无淤泥、积水等,保持正常的停放环境。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不得造成施工物料跌落,不得乱丢建筑废料,对现场的施工废料要及时清除。
5、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铁道部和广铁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未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使用明火、火源审批手续之前,擅自使用电(气)焊和使用明火、火源,由此发生火灾事故或构成各类事故等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正常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消防设施,应自行配备消防器具,每天安排
安全员监督施工作业现场;明火作业时在作业点配备灭火器,专人专责防护;明火(或焊接)作业完毕后2小时内, 1
必须指派专人对作业区域进行巡视
7、乙方在非协定的施工时间段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进入停车场及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场,不得赤膊或穿拖鞋在场内走动;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停车场非施工区域;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内吸烟、闲谈、坐卧、乘凉、休息,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回避(停止施工)。
9、如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栏、围栏位置和范围必须报停车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影响正常旅客停放车辆。设立的围栏要稳固、整洁美观,并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同时要设专人进行防护。
10、乙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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