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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安全服务案例
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
不合规格的保险丝、片;
(二)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
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
(三)不得于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四)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道,严禁于垃圾道口
烧垃圾;
(五)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规定;
(六)室内不得存放超过 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
易燃物品;
(七)不得卧床吸烟
(八)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
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存放自行车
(九)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十壹)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
时报警,积极补救;
(十二)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且向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方
案。
第十二条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高层居
民住宅楼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范、规定的要求,且经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则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规则所称以下、以下,均含本数。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 年公安部颁布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停止执行。
2.《保安部管理标准》(节选)
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
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方案,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于报警楼层监视,且将情况及时向当
值主管方案。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
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且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于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于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
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于商场内,和商场管理人员壹起进入报警
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于停车场内,和停车场管理人员壹起进入
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于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方案当
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
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于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方案当值主管,且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
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方案后,即时带领机
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
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
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于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
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
情后加锁,且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
且做好记录。
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于场人员应该:
(1)即时方案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方案内容包括火警具
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方案后:
(1)即时方案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方案情况;(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方案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
场;
(2)立即指挥于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
通道疏散。
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
调查。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方案;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且进壹步蔓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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