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中小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一)高中(含中职)男子甲组、中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4月18日开始;
(二)高中男子乙组10月17日开始;
(三)小学男子组5月3日开始;
(四)小学女子组5月9日开始;
(注:竞赛日程根据报名队数定)。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体育中心(丰泽东湖街)。
三、参加单位: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全日制中小学、中职学校(不含体校)均可参加。
(二)该项目的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加。连续两年不参赛者,直接取消命名。
四、竞赛组别与年龄规定:
(一)高中组: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高中学生;
(二)初中组: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初中学生;
(三)小学组: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五、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品行端正,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的同一所学校在读学生。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联赛,同学年内运动员参加省、市、县联赛的代表单位须一致。
(二)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比赛的书面证明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比赛组委会将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但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由所在地县级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查。如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通报全市并取消该校3年内参赛资格。
(五)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经领队、教练签字后,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并缴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组别:比赛分高中男子甲组、高中男子乙组、中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2015年高中男子甲组三个小组的前三名(共9队)和2015年高中男子乙组前三名的代表队,为今年的高中男子甲组,其余参赛的高中队伍为高中男子乙组。
(二)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个比赛阵容不予参赛)。完全中学男子篮球队可分为初中男子组和高中男子组报名参赛。中学女子组初中、高中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比赛根据参赛队数确定赛制,原则上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比赛。所有组别均设种子队,按抽签原则分组编排。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每天两轮比赛。
(四)高中男子甲组采用分三个小组循环比赛。获得2015年比赛名次最高的代表队,分别列为三个小组的种子队。
(五)每场比赛采用上、下半时制。上半时分两节,每节10分钟,中间休息两分钟。每节可分别可暂停一次;各参赛队必须将运动员分成两个阵容,分别参加第一、二节的比赛。若第二节比赛的人数少于5人时,则以少于5人的实际人数参加比赛,不得挪用参加第一节比赛的运动员替补(除第二节参赛队员现场受伤外)。下半时比赛时间:小学组为15分钟,其它组别为20分钟,上场队员各队自定。
(六)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抽查。
(七)比赛结束后,获得高中甲组三个小组第四名的代表队降为乙组;获得高中乙组第一至三名的代表队升为甲组,分别参加下一年度的比赛。
(八)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九)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七、名次录取办法:
(一)各组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牌;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相结合。各参赛单位必须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纸质报名表使用A4纸打印,并经县(市、区)文体局和教育局加盖公章后,高中男子甲组、中学女子组和初中男子组于3月31日前,小学组于4月8日前,高中乙组于9月23日前,将书面报名表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联系人:宋世杰,联系电话:22767196),同时将电子报名表(需附电子照片)发至ssj8968@,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与电子邮件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同时附上运动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明、保险单据,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电脑截屏(用
A4纸打印),否则报名无效。
九、裁判员: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
十、其他:
(一)代表队旅差费、住宿费、伙食费回原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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